甲方:
乙方: (身份证: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派乙方到品诚公司总部接受 课目的重要培训,培训时间以培训课目的最终完成日期为准。
二、经甲乙双方确认:此培训期间的学费为人民币: ,由甲方缴纳。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培训期间的工资为人民币: ,从 日期开始计算。
四、甲方确认:给予乙方以 交通方式到达培训组织方的差旅费凭票报销的福利。培训期间的培训杂费如资料费、食宿费等公费由甲方支付,乙方额外的私人消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应严格遵守培训组织方的课目安排,勤奋学习,自觉接受培训组织方的考核,如果因业务考核屡次不及格而被组织方退返甲方,甲方将不给予其培训期间差旅费用的报销,并同时要求乙方承担此培训期间的50%的学杂费。
六、乙方在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培训组织方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如违反规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缴纳。如果因纪律和态度问题而被组织方退返甲方,甲方将不给予其培训期间工资的结算和差旅费用的报销,并同时要求乙方全权承担此培训期间的全部学杂费。
七、乙方确认:乙方在培训合格返回甲方工作后,从培训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必须在甲方工作满 月/年方可离职。乙方任何借口和理由的提前离职或严重不作为行为,甲方都将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作为对甲方的补偿,甲方主动辞退乙方除外。
八、如果乙方在培训合格返回甲方工作的服务期限与签定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限相冲突,一切以培训协议的服务期限为准。
九、此培训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